“8.17,星期五,阴,我杀了维耳。”

我捏着笔,颤抖着在日记上写下这一行字。

是的,我杀了那个一直对我视如己出的男人。我记得自己在他转身的时候,抡起手里的扳手砸向他的后脑。他察觉到了不对,但没来得及回头,他的后脑勺便被扳手狠狠嵌入。一下,两下。鲜血争先恐后喷射出来,我被溅了满身,房间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。维耳震惊而缓慢地回头看着兴奋的我,他张着嘴不知道想要说什么。我一贯是喜欢将事情做得彻底,于是面朝他再一次抬手。这下连他的喉咙也被扳手划开了。粘稠血液慢慢从伤口渗透出来,这下他不能再说话了。我听到他发出闷闷的声音然后剧烈咳嗽起来。应该是血块堵住了他的气管,因为我看到他的脸慢慢由惨白变成了猪肝色。愉悦的感受使我想起了幼年时抓在手里的狗崽子。它小小的身体被我用力捏住,我刚收到手心里它微弱的心跳和颤抖的身躯,听到了它细碎的呜咽。从那一刻起我忽然爱上了这种将生命掌握在手心的感觉。我感到我手心里它渐渐微弱的呼吸,然后垂着脑袋被我丢在地上。

我见他没了呼吸,于是将扳手带到卫生间清洗。冰凉的水流冲洗着扳手和我手上的血液。有的血液干涸,我还得用力搓洗才能清理干净。镜子里是一张满脸鲜血还带着微笑的扭曲的脸。我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,也感觉自己被镜子里的人端详。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。我迫不及待想写下刚才发生的事情。激动使我的手颤抖起来,准确来说,我的全身都在颤抖。我几乎拿不住笔。水珠顺着指尖落在笔尖,我颤抖着写下一行字:

“8.17,星期五,阴,我杀了维耳。”

墨水被水稀释,迅速晕染开来。像是他蔓延地上的鲜血。